党委统战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负责学校统战工作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负责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学校的贯彻落实,履行“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调整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”等职责,联系和团结校内广大党外人士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学校事业发展大局,开展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。
1.在学校党委领导下,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工作方针、政策,提出开展全校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建立健全学校统一战线工作机制,完善工作制度;统筹协调全校统战工作,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。
2.协助建立和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,听取党外代表人士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鼓励他们为全省和学校的发展建言献策。
3.指导、支持各民主党派和统战团体加强思想、组织、制度和领导班子建设,发挥民主党派、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和参与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的作用。
4.牵头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做好党外知识分子思想政治工作,重点做好有影响、有代表性的党外知识分子凝聚、引导、服务等工作。
5.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培养、选拔、推荐工作,协同组织部门为学校选拔、使用和推荐党外干部提供有效参考。
6.负责党外代表人士在人大、政协安排的有关工作,密切与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为他们在履职尽责、社会发展中做好服务工作。
7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,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学校民族宗教工作。
8.开展新时期高校统战理论、民族宗教理论、政策研究,做好调研、宣传及信息工作。
9.加强统战部自身建设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,做好统一战线成员和统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10.完成学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。